一、參加本校113學年度大學部四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經分發錄取後具報到資格者,請上傳「報到同意書」以取得入學資格,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二、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如欲參加當年度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新生考試及聯合登記分發,請填妥簡章附錄十二「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分發錄取資格聲明書」,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12:00前傳真02-27376661並電洽02-27376114確認,向本校申請放棄「錄取及報到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再參加當年度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新生考試及聯合登記分發。
※有關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學部新生入學重要日程, 請參考本校網頁/招生資訊/新生入學專區/大學部網頁公告。
三、分發結果查詢: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聯合甄選委員會